提出时间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提出“三个有利于”。
基本内涵
“三个有利于”是邓小平提出的对改革开放判断的标准。其主要内容是:判断改革开放中一切工作得失、是非、成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解决了阻碍改革开放前进的“姓资姓社”问题,为继续推动改革开放事业解除了思想疑惑。以“三个有利于”为代表,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科学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探索和基本经验,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走向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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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提出:“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这不但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一脉相承,而且根据时代的变化,更加注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是否”,具有很强的时代针对性。一是强调要立足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二是强调要站在人民立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坚持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科学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凡是不符合这“两个是否”的改革,都会阻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必须坚决防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