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是现代文明社会极其丑恶的一种现象,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也引发了社会风气、伦理道德的一系列的深入思考。长期以来,由于受害人息事宁人的态度和法律上取证的困难,为碰瓷一族提供了很多钻空子的机会。
其实,碰瓷,作为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由来已久。
相传,清朝末年,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为了继续享受贵族姥爷的生活,成天挖空心思想着不劳而获的勾当。它们经常手捧着一件赝品瓷器,行走于闹市街巷。一旦遇见行驶的马车,很快凑上前,佯装被撞到,手里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于是,它们就缠住车主,以名贵瓷器的价格,讨要赔偿,为了息事宁人,很多车主自认倒霉。久而久之,人们就把这种行为称做“碰瓷”。
随着,社会上层出不穷的“碰瓷”现象被曝光于众,碰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不齿,也一次又一地碰触法律的底线。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这将意味着今后碰瓷,将被法办和零容忍。